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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看護申辦業務
申請資格(符合其中一項即可)
1.巴氏量表(一年內有效) 2.身障手冊(符合特定項目) 3.使用長照服務(連續六個月收據)二級癌症以上者免巴氏量表 4.失智症診斷證明書(CDR≥1) 5.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,或70歲以上辦理申請所需文件
1.申請人及被看護人之身分證影本。 2.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。 3.申請人資格證明。雇主成本說明(雇主每月支出費用,依政府統一規定調整)
1.本表自2026年1月1日起適用| 項目 | 費用 |
|---|---|
| 基本薪資/月 | 20,000元 |
| 加班費/月 (20,000 ÷ 30) X 4/5天 |
2,668元 / 3,335元 |
| 健保費 (由健保局每2個月寄送) |
1,428元 |
| 就業安定費/月 (由勞動部每3個月寄送) |
2,000元 |
| 職災保險費/月 (由勞保局每3個月寄送) |
56元 |
| 雇主應免費提供三餐及住宿 | |
| 合計 | 26,152元 / 26,819元 |